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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建房 离婚时如何分割?

发布时间:2022-06-12 22:16:53   来源:吉房房

 


事实上,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是相当特殊的,其土地性质属于集体所有。一个村民只能有一个家园。



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通常没有房产证,只有宅基地,而宅基地证不同于房产证,它只能登记一个人的姓名,那么当夫妻离婚时,就确定宅基地房屋属于以下几种:



农村宅基地的房地产所有权一般以建房申请表上批准的申请人数为基础。



如果夫妻双方都申请建造房屋,即房屋是夫妻的共同财产,他们有权在离婚时要求分割。



否则,即使妇女的账户已经转入男子的账户,她也无权要求分割财产。



当然,在家庭和丈夫共有财产的前提下,离婚需要分割,这需要考虑建造宅基地房屋的出资和建造房屋的劳动报酬。



另一个需要注意的问题是,当一对夫妇离婚并分居时,他们必须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这一部分,然后再相应地分割。



夫妻共有财产的特征是什么?



1.当夫妻就夫妻共同财产达成一致时,一般没有明确的时限。可以在婚前或婚后达成一致。此外,如果丈夫和妻子认为协议不合适,只要双方同意,他们也可以就商定的财产重新达成协议。没有严格的时间限制。



2.约定的形式具有多样性。双方可以同意拥有、共同拥有、部分拥有等。



3.合同具有优先性,因为国家在婚姻财产协议中也采取了合同优先的原则。



4.夫妻双方约定的财产受法律保护。根据《婚姻法》第19条第2款,“夫妻之间关于婚姻期间获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的协议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也就是说,一旦丈夫和妻子的共同财产达成一致,就具有法律效力,不能随意改变。



总而言之,在广大的农村地区,农民在宅基地上建造自己的房子。女人结婚后,通常会转移她的户口。在双方分手并想要离婚后,如果自建房屋是在婚前由男方出资建造的,那它就是个人财产。婚后,双方共同出资建设。如果双方的名字都登记在房屋产权证上,他们可以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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