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对婚姻的考验不仅体现在婚前,作为占有家庭财产大部分比重的房屋来说,很多夫妻从结婚到离婚都离不开对它的讨论。
(房子:怪我咯~)
产权
我们先来看一下现行婚姻法对夫妻一方婚前房产归属的划分:
1、如果该房产是夫妻其中一方在婚前购买的,并且只登记在自己名下的,那么该房产就只属于购买方个人的财产,在双方离婚时不进行分割;
2、如果夫妻其中一方的父母在婚前为两人购买了一套房产,但是只登记在自己子女的名下,那么该房产就只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
3、如果夫妻双方中的其中一方在婚前按揭购买了一套房产,并且登记在自己的名下,但婚后其配偶参与了还贷,那么离婚时拥有房产的一方应针对对方的还贷部分给予补偿。
而根据婚姻法新规定,结婚后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出资购买的房子,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即使房产证上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有夫妻中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希望以个人名义购买一套属于个人的房产,又该如何操作呢?
首先明确的一点是:如果产权属于单方,那不得以夫妻共同财产作为出资,谁出资那么谁才能拥有个人财产的可能。如果夫妻双方共同出资那么分割财产只能通过双方协议和公证的形式进行。
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因此,如果婚后想个人出资购买房产,那么可以借用父母的名义买房,然后由父母赠予子女。那么无论夫妻双方是否存续婚姻关系,房屋产权仅仅属于子女一人所有,与其配偶无关。
此外,由父母出资购买,还是借用父母名义购买,都可以在签订赠与合同时确定义务。比如,约定只有在他们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赠与合同才成立,否则撤销。如此,一旦夫妻离婚,父母就可以收回财产,不会遭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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