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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再出购房新政!调整9市县买房贷款比例,首付最低20%!

发布时间:2023-11-09 22:10:39   来源:网络资讯

今日,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发布“海南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提出,调整9市县的买房贷款比例,其中6市县首套贷款比例最低20%。

“贷款购买儋州市、澄迈县、定安县、临高县和昌江县5个市县商品住房,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

“对于拥有白沙县户籍(常住)的居民家庭,贷款购买白沙县商品住房,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30%。”


此前,海口、三亚等地已经将购房贷款比例调整为“首套25%,二套35%。”


三亚调整比例通知


海口调整比例通知

政策原文: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儋州市等9个市县政府调控要求,结合当地房地产市场形势,经研究,海南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确定:

一、2023年11月9日起,对于拥有海南省户籍的居民家庭,贷款购买儋州市、澄迈县、定安县、临高县和昌江县5个市县商品住房,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30%;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20个基点。

二、2023年11月9日起,对于拥有海南省户籍的居民家庭,贷款购买东方市、文昌市和琼海市3个市商品住房,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3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30个基点。

三、2023年11月9日起,对于拥有白沙县户籍的居民家庭,贷款购买白沙县商品住房,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30%,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20个基点。

海南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

202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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