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讯

    新房
    资讯

海南:职工家庭购商业房产不得提取公积金 自住房可提取

发布时间:2021-11-18 10:52:23   来源:吉房房

海南:职工家庭购商业房产不得提取公积金 自住房可提取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于2月5日发布《关于明确住房消费提取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当中明确提出,即日起职工及其家庭购买自住住房、在非实际工作地租房等均可提取公积金购买及偿还房款本息。

海南公积金管理局表示,为“满足首套刚需、支持**需求,遏制投机炒房”,将新的住房消费提取政策有关事项明确如下,并自通知发布之日起执行。

一、职工家庭购买商品住宅(含普通住宅、低层住宅、公寓)及政策性住房等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二、职工家庭购买商铺、办公用房、产权式酒店客房等商业性质房产的,不予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三、职工在非实际工作地租住住房,其实际工作地及租房所在地均无自有住房的,可按相关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支出所租住住房租金。

.

免责声明:本网站所刊载的所有资料及图表仅供参考使用,不声明或保证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购房者在购房时仍需慎重考虑,依据本网站提供的信息、资料及图表进行房屋交易所造成的任何后果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资料及图表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忽。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所有信息以开发商提供为准!如有信息需要更正,可联系邮箱148678242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