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通知收房有办理时间限制,一般是一个月的时间限制,业主应在开发商发出收房通知后一个月内去办理收房相关手续,如果超过一个月未办理的话,开发商一般会默认业主已收房。如果业主无法在这个时间亲自去收房的话,可以委托他人办理,或与开发商协商延长收房时间。
1、开发商和物业核验业主材料。双方确认收房流程。
2、业主领取《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房屋土地测绘技术报告书》,并由开发商加以说明。
3、业主对新房做综合验收,即重要的验房环节。
4、业主就验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质询、改进意见或解决方案。双方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根据协议内容解决交房中存在的问题。无法在15日内解决的,双方应当就解决方案及期限达成书面协议。
5、开发商出具《实测面积测绘报告》,双方确认面积误差后结算剩余房款、各项费用以及延期交房违约金等。
6、业主领取新房钥匙,签署《住宅钥匙收到书》。
7、与物业公司签署物业协议、向物业公司交纳物业费并索要发票或盖章确认的收据。
8、办理产权证有关的事项。若业主委托开发商办理产权证,则可由开发商代收契税和房屋产权登记费。代办费金额双方协商。业主也有权拒绝代办。
9、业主签署《入住交接单》,收房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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