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量房买卖合同不是网签合同,存量房买卖合同跟网签合同是两份不一样的合同。存量房买卖合同是进行二手交易时买卖双方签署的交易合同,网签合同在是建委进行备案的合同,用于贷款交税的合同。
存量房是指已被购买或自建并取得所有权证书的房屋,也指存量房一般是指未居住过的二手房,即通常所讲的库存待售的房产。存量房严格意义上来讲是存量资产,存量房市场也叫做一级半市场。
相对于增量房而言。增量房是指房地产开发商投*新建造的商品房,存量房买卖程序是由买卖双方当事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生效后30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转移登记。
1、存量房买卖合同就是买卖存量房的合同。存量房是指已被购买或自建并取得所有权证书的房屋,也指存量房一般是指未居住过的二手房,即通常所讲的“库存待售”的房产。
2、为明确存量房屋买卖交易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规范中介行为,增强交易的透明度,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工商管理局在《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北京市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商品房认购书》推行使用后,经过深入调研,拟定了《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的征求意见稿。
3、网上签约的合同信息和权属登记信息系统及地税部门纳税信息建立数据共享机制,买卖双方可持《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表(纳税)》及相关材料到地税部门交纳税费,不再提供纸质的合同文本;
4、房屋权属登记受理时权属登记部门可直接调用网上签约信息和转移登记的申请信息,存量房转移登记和抵押登记的办理,自受理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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