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讯

    新房
    资讯

《海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试点办法》:每户用地面积不得超过175平方米

发布时间:2020-01-04 10:35:02   来源:凤凰网房产海南站

日前,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出台《海南省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办法》、《海南省农村土地征收试点办法》、《海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试点办法》。

其中,《海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试点办法》对宅基地申请条件、宅基地审批、宅基地有偿使用、宅基地退出、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等进行了细化,明确提出,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划拨宅基地,每户用地面积不得超过175平方米;使用宅基地建房应当依法办理规划和用地审批手续;禁止非法占用土地建设住宅等。

同时,对于宅基地使用面积超过175平方米的超出部分面积、“一户多宅”超出一户宅基地面积的超出部分面积等特殊情形,可结合实际实行宅基地有偿使用。有偿使用费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取,使用年限 长不得超过70年。

免责声明:本网站所刊载的所有资料及图表仅供参考使用,不声明或保证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购房者在购房时仍需慎重考虑,依据本网站提供的信息、资料及图表进行房屋交易所造成的任何后果与本网站无关。本网站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资料及图表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忽。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所有信息以开发商提供为准!如有信息需要更正,可联系邮箱148678242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