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获悉,为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方便单位和缴存职工简办快办一键办,进一步简化公积金业务办理材料。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明确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时,个人身份证、银行卡不再作为临柜业务办理必须要件。
为加大力度优化**业务办理系统,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已启动推进对系统17项业务功能设置的集中优化提升。全面强化刷脸实名认证模式,适时关闭第三方CA证书认证模式,以减少企业单位支出;在缴存证明、托收协议和贷款合同等业务各环节推行电子印章技术,全方位减少各项证明类材料;新增灵活就业人员线上缴存、单位自动补缴计算等功能,压减办理步骤;探索运用大数据联网智能计算,扩大数据共享范围,逐步实现退休、还贷和购房提取等业务自动审核、自主办理。
据了解,经过压减调整和系统优化,直接简化业务办理材料达31项。同时,着力实现企业注册和住房公积金开户缴存一体化,个人、企业开户单位经办人员通过“海南e登记”平台注册企业的同时,同步登记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实现该类归集业务“零”材料。值得一提的是,为进一步简化职工办理业务材料,明确职工个人身份证、银行卡不再作为临柜业务办理必须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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