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全媒体讯12月6日,海口市住建局印发《海口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助力打造“先锋物业 和美小区”建设,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管理办法》提出,对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实行量化评分,确定信用等级分别为A、B、C、D四等五级。据了解,《管理办法》从2024年1月11日起施行。
物业服务企业的信用信息涉及基础信息、良好行为信息和不良行为信息。
基础信息主要包括企业注册信息、企业人员信息、在管项目信息等。
良好行为信息应当以获得的表彰、奖励、确认文书或者证书等为依据。
不良行为信息应当以生效的司法裁判文书和仲裁裁决书,行政处罚、行政裁决以及各级党政机关制发的认定决定书、通报、通知、通告、公告等行政文书作为依据。
《管理办法》提出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评定。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通过本市物业管理信用信息平台及其他相关网站向社会公开物业服务企业的名称、信用分值和信用等级。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实行量化评分。物业服务企业的初始分值为70分,在初始分值的基础上按照基础信息、良好行为信息和不良行为信息指标加分或减分产生最后得分,确定信用等级。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分为A、B、C、D四等五级。
A 级:信用量化分值100分以上;
A 级:信用量化分值85分至100分 ;
B 级:信用量化分值70分至85分;
C 级:信用量化分值60分至70分;
D 级:信用量化分值不足60分的。
《管理办法》明确了不同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对应的相关措施。
A级以上的:
在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中减少检查频次,优化检查方式;法律、法规、规章未明确规定为实地审查或者实质性审查的,可以适用书面审查;在办理行政业务中,按照规定给予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等便利服务措施等。
B级的:
实施常规监管和适度频率的日常检查。
C级的:
在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中适度增加检查频次和检查力度;对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进行提醒、约谈;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其他措施。
D级的:
将其列入重点监督检查名单,增加检查频次,加强现场核查;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本市物业管理信用信息平台及其他相关网站予以警示性公示等。同时,明确了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直接列入D级的情形。
此外,对依法应将物业服务企业纳入良好行为联合激励和不良行为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将物业服务企业的信用信息报送相关单位或平台,实施良好行为联合激励和不良行为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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