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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人落户海南高考及购房政策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3-09-06 22:52:44   来源:网络资讯

落户政策:

1、人才落户:

a、学历: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或脱产本科,50周岁以下;研究生以上学历,60周岁以下;

b、技能:国家职业等级二级以上证书,50周岁以下;国家职业等级一级以上证书,60周岁以下;

c、职称: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50周岁以下;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60周岁以下;

d、企业落户,且符合12个政府扶持行业、须有相关行业部门的同意书、在公司占股资金达到150万以上、60周岁以下。12个扶持行业:旅游业、热带特色高效农业、互联网产业、医疗健康业、现代金融服务业、会展业、现代物流业、油气开发及加工产业链延伸、医药产业、低碳制造业、房地产业、高新技术教育文化体育业。

那么如果落户海口,海口四个区域,有什么区别呢?

1、秀英区,市政府,西海岸,即将修建地铁,高新区和科技城都有。

2、龙华区,经济发展重心,也是海口最核心的区域,具有最多的商圈。

3、美兰区,海南大学、海南中学都在美兰区,教育区域,也是老一批的经济区域。

4、琼山区,海口重点扩展区域,房价、低价便宜,具有极大的发展潜力。

 

海南购房政策

1.海南省户籍:

首套房首付30%,其余可抵押;第二套按市、县、银行规定执行。例如,根据海口市的规定,第一套房子的首期款有40%已结清,70%尚未结清;三亚市占50%。

2.海南省非户籍居民:

(1) 各类市县(海口、三亚、琼海);每户限购一套,首付比例不低于70%。自取得房地产证之日起5年内禁止转让。在城市限制区内购买的房屋累计满60个月的,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或者社会税。

(2) 第二类市县(五指山、保亭、琼中、白沙);只能卖给本市(县)居民的家庭。

海口购房及人才落户新政解读

问  海口出台《关于调整我市购房政策和人才落户政策的通知》有何意义?

答:《通知》的出台,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房住不炒”定位精神,切实履行房地产调控城市主体责任,提高调控政策措施的精准性,从海口市的实际及时适度调整相关购房及人才落户政策,促进海口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通知》适度调整了新引进人才、未落户人员的购房条件,实行全域无差异限购,强化住房调控措施,对未实际在海口市工作的人才,加强购房管控,有利于引导落户人才真正在海口市工作和创业,稳定供需市场,努力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

问  《通知》实施后,哪些人员购房政策有调整?

答:(一)新落户我省的人才(不含高层次人才)。原政策为:自在我省落户之日起购买商品住宅,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即可购2套住房。现实施的政策为:须提供本人在我省累计12个月及以上的社保或个税缴交记录,方可在海口市购买第1套住房(含二手住房,不含产权式酒店,下同);在第1套住房购房合同备案满36个月后,方可购买第2套住房。《通知》实施之日起新落户的人才,其家庭在本省已有1套住房的,须提供本人在我省累计12个月及以上的社保或个税缴交记录方可再购买1套住房;已有2套及2套以上住房的,不能再购买住房。

(二)未落户我省的人才(在我省实际工作但尚未落户的人才)。原政策为:家庭成员中至少1人在我省累计缴纳12个月及以上社保或个税,且在我省无自有住房,可在我省购买1套住房。现实施的政策为:须提供本人在我省累计24个月及以上的社保或个税缴交记录,且在我省无自有住房的,方可在海口市购买1套住房。

(三)非本省户籍人员。原政策为:在海口市限购区域内购房的,须提供家庭成员中至少1人在我省累计60个月及以上的社保或个税缴交记录;在限购区域外购房的,提供家庭成员中至少1人在我省累计24个月及以上的社保或个税缴交记录,且在我省无自有住房的,可在海口市购买1套住房。现实施的政策为:不再区分限购及非限购区域,凡在海口市行政区范围内购房的,须提供家庭成员中至少1人在我省累计60个月及以上的社保或个税缴交记录,且在我省无自有住房的,方可在海口市购买1套住房。

(四)离异人士。原政策未作限制。现实施的政策为:夫妻离异的,自离异之日起任何一方3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在我省拥有住房的总套数计算。即《通知》实施后的离异人士,离异之日起3年内是否具备购房资格,要看离异前家庭拥有的住房总套数,如未达到其适用的购房政策规定套数,可在政策范围内购买住房;如已达到或超过其适用的购房政策规定套数,不能再购买住房。离异时间以离婚证登记日期或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日期为准。离异后再婚的,以新家庭为单位执行住房限购政策。《通知》实施前已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的,按原政策执行。

问  哪些人员购房政策无调整?

答:2018年4月22日前(含4月22日)落户本省的居民;2018年4月22日后至《通知》实施前落户本省的居民;《通知》实施前已落户的各类人才;经认定的各类高层次人才(A、B、C、D、E类);总部企业、招商项目企业人才及机关事业单位人才,继续按照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共海口市委人才发展局、海口市商务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完善人才住房政策的补充通知〉的实施细则〉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一、人才落户海南家属可以随迁吗?

这个答案是家属可以随迁,但只有三种关系的人才可随迁,分别是:

1. 到了退休年龄的父母(男方60周岁以上,女方55周岁以上,若提前退休,有退休协议也可随迁)

2. 配偶

3. 未成年的子女(未满18周岁)

注意:落户海南时兄弟姐妹不可作为随迁人员!

这时候,也许一些朋友又要问了:随迁人员可以在海南买房吗?

答案当然是不可以的,只有人才落户的当事人才具有购房资格。如果随迁人员也能买房的话,那么人才引进落户中的“人才”将会失去它独特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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