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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6月10日,据海南省政府网消息,海南省印发《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明确,“十四五”期间,海南在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不低于8%的基础上,分年度稳步提高土地出让**用于农业农村比例;2022年全省土地出让**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到35%以上,以后每年提高5个百分点,确保到“十四五”期末全省土地出让**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到50%以上。
《实施意见》要求,按规定从土地出让**中计提或征收后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收入、教育资金收入和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等,整体计入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支出。
土地出让收入中用于农业农村的资金,可根据乡村振兴实际需要,打破分项计提、分散使用的管理方式,统筹整合使用,重点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现代种业提升、农村供水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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